新规出台,化妆品违法添加将无处遁行!



2021年7月1日后,掺杂、掺假或者使用禁用原料的化妆品,将无处遁形。

2021年4月28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《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》和《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》,该规定指出,化妆品检验机构、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等单位可开展化妆品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(下称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)的立项申报工作,经审核批准后,国家药监局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。


据了解,此次《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》是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(下称新条例)所发布的配套文件。

新条例第五十条中明确规定,“对可能掺杂掺假或者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,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,国家药监局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,用于对化妆品的抽样检验、化妆品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。”



由此,国家药监局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规定。


《工作规程》指出,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可以应用于化妆品的抽样检验、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,产品的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。这就意味着,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与已发布的化妆品检验方法同等重要,而且起到一个非常关键的作用。


另需要注意的是,在《工作规程》中,如出现化妆品重大案件调查处理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的,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简化立项审查和起草单位遴选程序,委托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补充检验方法的研制,并加快方法验证、方法审查等工作程序。

除此之外,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发布后,就意味着适用于所有化妆品,包括已经生产的化妆品。换句话说,某个补充检验方法是今天发布的,但是这个方法同时适用于检测之前已生产的化妆品。

《工作规程》还指出,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管理工作由国家药监局负责,包括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、起草、验证的组织工作,和检验方法的审查、批准和发布等。


那么,企业在这方面就要注意了,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,不要认为现阶段没有检验方法的原料,就能随意使用或添加。这次关于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的发布,是国家为了加强对化妆品原料非法添加监管的又一大举措,这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以及维护化妆品市场的规范。


目前部分化妆品存在掺杂、掺假或者使用禁用原料的情况,但是由于按照现行的化妆品检验方法无法进行相应的检测,从而产生了不少漏洞,给了不少不良商家的“机会”。但是!《工作规程》出台后,以后随时都可能会有新的补充检验方法,将极大地程度地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监管,这样不仅给了消费者一颗“定心丸”,同时能更好地规范化妆品企业的原料使用。


以上法规的实施,目的是要把那些“漏洞”中的禁用物质或风险物质都查出来,同时也起到了提醒企业的作用,即“不要以为没有检测方法,就能随意非法添加”,想钻漏洞是不允许的!